质检总局:关注儿童座椅检验监管新方向新要求

根据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和商品编号联动调整的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决定对儿童安全座椅(HS编码9401809091)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品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为确保2015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检验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目前具备儿童座椅CCC检测资质的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无锡检验检疫局召开“进出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技术法规研讨会”。

会议期间,无锡局公共技术质量中心和广东局的专家进行了儿童约束系统国内外法规技术要求的讲授与培训,并重点介绍了儿童座椅所需要的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评价指标。另外,还向各位代表介绍了无锡局技质中心在儿童座椅方面具备的国际国内资质和检测能力。研讨会期间,会议代表们还分批参观了无锡局技质中心儿童座椅检测实验室,现场观摩了动态试验,对无锡局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表示了赞叹,纷纷表示要加强沟通与学习,共同关注研究儿童座椅检验监管新方向、新要求。

相关人士表示,此次研讨会将起到很好的社会效应,为下一步开展全国进出口儿童座椅质量检验监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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